各學部、學院: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教學名師遴選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9號),現組織我校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教學名師的申報及評審推薦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人選應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人師表,師德高尚;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培養優秀青少年有突出貢獻;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師生群眾公認;無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情況。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6學年(2015-2021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96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本科生主講一門課程。
2.非現任校級領導。
3.非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其他類別申報者和領軍人才、杰出人才入選者。
二、推薦辦法
1.申報人需填寫《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教學名師推薦表》(附件1)、《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教學名師推薦匯總表》(附件2)。
2.請各單位由黨政聯席會議進行推薦,每個單位限額推薦1名。黨委需對申報人的師德師風和學術行為表現進行審查,并提交推薦工作報告(模板見附件3)。工作報告需加蓋各單位黨委公章、由黨委書記簽字。申報人是否有違法違紀情況由教務處統一報請紀委審查。
3.請于5月17日(周一)10:00前將《推薦工作報告》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及《推薦書》、《匯總表》、《推薦工作報告》(掃描件)電子文檔報送至本科教務辦302室。
電子版發至郵箱fangfang@
校聯系人:張曉軍,吳迪;聯系電話:84708593;Email:zhangxj@。